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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教育论坛】欧阳光华:大学是谁的?——美国大学治理结构研究

      2024-03-04       

本站讯(通讯员 葛云丽 郭虹聪 审核 刘东海)2024年3月1日,教育学院明德教育论坛2024年第2期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33教学楼127会议室举办。本期教育论坛邀请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阳光华担任报告嘉宾,以“大学是谁的?——美国大学治理结构研究”为题进行报告。本场论坛由教育学院副院长刘东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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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光华教授通过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和美国大学治理的先进性引入“美国大学治理结构研究”这一报告主题,并围绕这一主题将报告分为大学治理结构之相关范畴界定、美国大学治理结构之历史演进、美国大学治理结构之价值意蕴和美国大学治理结构之中国镜鉴四个部分,并对前三部分重点阐述。

欧阳光华教授首先对“治理”和“大学治理”进行了概念界定。他重点区分“治理”与“管理”的区别,最终对大学治理进行定义,强调大学治理是不同于大学行政或大学管理的一个范畴,它主要涉及大学决策的结构与过程。

第二部分“美国大学治理结构之历史演进”为本次报告的重点,欧阳光华将美国大学治理结构的历史演进分为了四个阶段,分别是以董事会为代表的法人治理结构时期、法人治理结构在公立高校的拓展时期、以校长为主导的大学治理结构时期和大学共同治理结构的确立时期。起初,在殖民地时期美国学院形成以董事会为代表的法人治理结构,学院的控制权归属于董事会及其代理人的校长,教师基本上不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建国初期,以达特茅斯学院案为分水岭,在美国诞生以弗吉尼亚大学和密歇根大学为代表的州立大学及其治理模式。而这一时期无论是私立高校还是州立大学,其治理权依然掌握在董事会及其代理人校长手中。南北战争以后,大学校长从董事会的遮蔽下脱颖而出,同时大学教授也通过学术评议会取得学术事务的立法权,以校长为主导的大学治理结构逐渐形成。欧阳光华教授介绍到,这一时期的大学治理结构呈现出校长权力彰显、董事会构成变化和教授权力的确立三个特点。最终,美国大学在20世纪60年代形成了以董事会、校长和教授为主体的共同治理,这一时期大学治理结构呈现教授权力增长、董事会权力的调整和校长权力的挑战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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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部分中,欧阳光华教授对美国大学治理结构的价值意蕴进行剖析。他对学术自由与公共利益、民主参与与多元精英、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三对竞争性价值进行阐述,指出美国大学之所以能够在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独领风骚,关键在于美国大学通过其共同治理较好地兼顾了这三对关系,从而为美国大学的发展建构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讲座末尾,欧阳光华教授以艾森豪威尔对“大学是谁的”这一问题的回答做结,总结到大学治理问题实质上反映的是“大学是谁的”这一大学所有权以及由此衍生的大学控制权问题。最后,欧阳光华教授同与会师生进行了互动与交流,刘东海副院长对本场报告进行了总结。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明德教育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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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焦德芳 贾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