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发布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16-04-08
本站讯(通讯员张寿行)天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于本月7日正式发布,继续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该计划是天津大学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助力优秀农村学子圆梦天大。
今年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的报名条件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筑梦计划”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4月8日至4月25日为学生报名和提交材料阶段,5月30日左右公布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测试,确认时间参见系统通知,6月12日持有效证件参加测试,详细安排考生可关注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相关通知。
天津大学“筑梦计划”网上报名使用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善基本信息,提交材料及确认志愿。
通过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考核测试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其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录取,降分后考生2016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及家长可拨打022-27405486(工作日8:30-12:00,13:00-16:30)进行咨询,考生和家长也可关注“天津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
(编辑 刘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