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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2017-04-14       

  本站讯 (通讯员 张寿行)天津大学2017年 “筑梦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于4月14日正式发布,继续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该计划是天津大学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助力优秀农村学子圆梦天大。

  天津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学校积极对接实施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进一步扩大考生专业选择范围,考生可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基础上,在“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按兴趣选择专业进行报考,不受普通批次招生专业的限制。

  “筑梦计划”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4月14日至4月30日为学生报名和提交材料阶段,5月20日左右公布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测试,确认时间参见系统通知,6月11日持有效证件参加测试,详细安排考生可关注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相关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及确认志愿,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无需邮寄纸介质报名材料。

  通过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考核测试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即可录取;且降分后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及家长可拨打022-27405486(工作日8:30-12:00,13:00-16:30)进行咨询,也可关注“天津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

  (编辑 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