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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大学生网贷 人数剧增 风险意识差
2016-12-20
《光明日报》2016年12月19日05版
本报讯 (本报记者 陈建强 本报通讯员 赵习钧)最近,一系列由“校园网贷”引发的悲剧屡屡上演:郑州某大学生因身陷网贷泥潭,选择跳楼自杀;同时,以“裸条”(手持身份证拍摄的裸照)为抵押条件,专门面向女大学生提供小额贷款的网贷平台悄然兴起,其借款周利息高达30%。当女大学生无法承担巨额利息时,这些网贷平台就以手里的“裸条”相威胁:将欠款人的裸照公布在网上,或发送给她的家人、朋友……
那么,大学生网贷现状如何?大学生是否具备信用消费的能力?他们又究竟为何被网络借贷所挟持?天津大学第11期太雷班实践调研团结合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了线上线下调研,共收集有效样本800余份,覆盖国内多个省份和地区,并于近日形成一份《大学生网络信贷消费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显示,29.03%的大学生申请过贷款,其中超六成大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贷款。互联网借贷平台已成为大学生群体进行信用借贷的主要渠道。
大学生还款能力被高估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观念逐渐转变,信用消费、超前消费的消费模式逐渐获得大众认可。智能电子设备、旅游及购物、文化消费等消费热点的不断涌现,使得猎奇心强的大学生群体更愿意尝试新事物,进行超前消费。然而,目前大学生群体的购买力偏低,花钱的“理想”和缺钱的“现实”落差颇大。数据显示,68.26%的大学生每月月均生活费少于1500元,只有12.05%的受访学生每月生活费超过2000元。
在对大学生每月预期信贷额度进行了解后发现,32.94%的大学生预期每月贷款金额超过1000元,然而超过82.18%的学生可以接受的月还款金额都不足1000元。由此看来,许多学生对自身还款能力高估,由此导致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贷还旧贷的窘况愈演愈烈。
“救急”和购买电子产品是主因
在被问到选择“网络信贷”的原因时,一半以上的受访者将“突发情况,需要钱”和“可支配的生活费较少”列为主因,其中近一半的参与者选择“为购买大件商品”而贷款消费,依此显示出大学生群体具有较高的消费需求。
在被问及借贷的具体用途时,选择“购买手机和电脑”这一项的大学生超过半数,是最主要的消费方向。此外,购买化妆品、服装的比例也达26.99%。考虑性别因素,对数据进行交叉分析后显示,女大学生是“化妆品和服装”的消费主力。
近八成大学生对逾期还款的后果缺乏认知
对于逾期还款后果的认知程度,有27.5%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有一半的受访者表示“了解一点”,只有22%的人表示“很了解”。
正是由于对网贷逾期后果的认知不足,导致很多大学生忽视风险,冲动消费。天津大学宣怀学院院长施亮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部分互联网信贷平台,给学生提供高额度、高利率贷款,还设置了一些诸如手续费、服务费等隐藏的‘消费陷阱’,使学生网贷承担了很大的风险。”
由于大学生信用等级低、偿还能力弱,大部分银行对大学生信用卡贷款的限额都控制在百元级别,而且审核程序复杂,基本无法满足大学生的需求。
调查表明,约83%的大学生曾经有过“短期资金短缺”的窘境,61%的大学生倾向于“分期消费”,以解燃眉之急。由于大学生群体在市场中主要扮演消费者的角色,一旦面临突然性的资金短缺,“校园网贷”作为高额、快速、方便的融资渠道,便成为他们的首选项。
9月29日,教育部颁布《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高校要做好大学生参与“校园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天津大学在历届新生入学时都会进行网络信贷和电信诈骗的安全教育,“眼下,我们正在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对同学们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施亮星说,“为了让大学生不再陷入‘校园网贷’泥潭,一方面大学生作为成年人要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和甄别能力,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也需不断完善,相关监管机构也要对网贷金融机构加强管理,规范校园网贷市场。”
光明日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6-12/19/nw.D110000gmrb_20161219_3-05.htm
(编辑 靳莹 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