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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雾霾难解决的根本在于管理“失衡”

      2016-12-26       

  京津冀地区连续的重雾霾天气压得人喘不过气来。“重霾来袭:我们该怎么办?”不仅是普通民众的大声疾呼,也是学者们深深的忧虑。12月22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主办的“重霾来袭:我们该怎么办”理论研讨会举行。

  研讨会上,常年工作在法律、环保等领域的学者们直言:面对重度雾霾,我们是时候反思管理缺位、公共政策失衡给环境带来的压力了;是时候在“环保”与“发展”的抉择中,将环保放在首位了。

  12月16日起,京津冀多地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根据环保部通报的重污染情况,20日,我国中东部灰霾面积达到188万平方公里;污染最重时108城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截至21日15时,北京、天津、石家庄等28城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50城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专家孙佑海在论坛中指出,从管理与法制的角度讲,京津冀雾霾加重的根本原因是环境公共政策失衡。

  一方面,2014年,我国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但另一方面,我国的环境污染却没有减轻,重度雾霾一次次来袭。孙佑海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公共政策的失衡。孙佑海举例说,三元催化净化器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最重要的机外净化设备,要安装这个设备显然比不安装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安装后再按要求定期检验更换,则要付出更多成本。但不安装净化设备或者不及时检验更换的,也得不到什么惩罚。

  在孙佑海看来,一些大企业利用自己在行业内的地位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使得立法失衡,群众的意见没有顺畅的反馈渠道。而在执法上,又不能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失衡”,都难以在司法执法领域让人们感受到公平正义。

  孙佑海呼吁,公共政策应让那些掌握先进科学技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的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立法上,要真正实现利益平衡,就必须广泛吸纳社会公众意见;而要实现执法上的平衡,就是要严格执法、严格司法。同时,要给文明守法者、对保护环境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应对环境问题,真要全社会全民共同参与!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曾是环保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的胡保林直言,应对雾霾人的努力是根本。他认为,应对环境污染问题并不缺乏技术手段,着重要看管理是否到位,已经制定的措施能否被坚定执行。“在我大学刚毕业时,北京就在研究控制城市发展规模,避免‘城市病’,可几十年过去了,北京反而越‘摊’越大。”

  也有学者指出,现有制度下,多部门条块分割式的管理,甚至个别部门的不作为是加重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汽车污染治理专家颜梓清表示,机动车在出厂时要求达到“国Ⅳ”或者“国Ⅴ”标准,而事实上,新车上牌变成在用车后,国家的检验合格标准却远低于这一要求,甚至连“国Ⅱ”标准都达不到。此外,机动车检测设备至今仍未有国家计量标准,这对汽车环保监测来说,几乎就是“裸奔”。

  “为什么机动车不能通过换发动机的方式达到环保要求呢?而一定是要按年头去整车淘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无奈地说,这仍然是管理问题。

  学者们也试图在管理上找到一些合适的方法来促进雾霾问题的解决。比如,颜梓清就提出了利用机动车碳排放交易等手段,重构机动车污染防控体系。

  论坛上,学者们一致认为:雾霾问题没有解决的根本原因还是管理问题,需要动员全民参与环保。正如孙佑海所言,环保问题必须是全民参与的,必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共同推进环保法律的落实。(作者:刘晓艳)

  

  (编辑 赵习钧 王陟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