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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雾霾散了专家关注仍在持续 企业夜间偷排说明环境管理有问题
2016-12-27
《法制日报》2016年12月23日6版
本报讯(记者 郄建荣)一场大风吹散了肆虐6天的严重雾霾,但是,对于雾霾污染治理方法和路径的探究却还在路上。在做了一辈子环保,不久前刚刚从国务院三峡办副主任岗位上退休的胡宝林看来,解决雾霾污染问题,最根本的是人要努力。
此次雾霾暴发期间,有一种说法称,企业夜间偷排污染物是导致严重雾霾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这种观点引起了今天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的“重霾来袭:我们怎么办?”的研讨会上专家的关注。
现任天津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的胡宝林认为,企业夜间偷排实际反映出环境管理具体细节没有落实到位。
“以前我们在环境管理上做得非常不好。穴位找到之后,扎针还要扎得准、扎得狠。”胡宝林说,现在的问题是制定的有效通用的政策、措施没有好好落实。胡宝林认为,落实不力是症结。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说,如果真有夜间偷排这样的事,环保部门应负有责任。
事实上,企业偷排不只在夜间,根据环保部12月21日的通报,就在此次严重雾霾污染暴发期间,环保部督查组就发现,河北鑫达钢铁公司、迁安市九江线材公司、河北津西正达钢铁公司等恶意应付检查,在督查组离开现场后,重新开启烧结机、竖炉。
胡宝林提出,治理环境污染,相对于技术、投入等问题,加强管理更重要。
对于刚刚过去的这次严重雾霾污染,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著名环境法专家孙佑海说:“它既不是第一次这么重,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这么重。”
孙佑海指出,2015年实施的环保法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在公众看来,如此严厉的环保法也未能遏制住严重雾霾污染频繁发生,“从管理与法制角度讲,京津冀雾霾加重的根本原因是环境公共政策失衡”。孙佑海打了个比喻,他说:“人们常说的老实人吃亏,不老实人占便宜,我们的公共政策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比如,三元催化净化器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最重要的机外净化设备,安装显然比不安装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安装了再按要求定期检验更换,则付出更多。但不安装或者不及时检验更换,却受不到什么惩罚。”
在孙佑海看来,一些大企业利用自己在行业内的独特地位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使得立法失衡,群众意见却得不到顺畅的表达。而在执法上,又不能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失衡”,都难以在司法执法领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呼吁,公共政策应让掌握最先科学技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的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立法上,要真正实现利益平衡,就必须广泛吸纳社会公众意见;而要实现执法上的平衡,就是要严格执法、严格司法。同时,要给文明守法者,给保护环境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他特别提出,要给文明守法的老百姓以奖励,“比如不开车、拼车、驾驶清洁能源车都应有鼓励。”他说,对这些绿色行为政府要有鼓励政策,要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应对环境问题,治理雾霾污染,胡宝林说,需要全社会、全民共同参与,上上下下哪个环节都少不了。“搞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道路,是唯一的选择,其他路都行不通。”他指出,要解决目前这种污染状况,政策措施都有,目标也有,需要的是下大决心去干。 “人努力是第一位的,污染物排放量降不下来,老天爷也帮不了你。”胡宝林说。
在今天的研讨会上,包括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等提出,面对重霾污染,是到了该重视管理缺位、公共政策失衡给环境带来压力的时候了;在环保与发展的抉择中,是到了该将环保放在首位的时候了。
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61223/Articel06003GN.htm
(编辑 靳莹 梁娜)